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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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14:38 阅读(?)评论(0)

 

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内容
  竞赛设“医疗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和职业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等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基础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相关条款及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等。 
  (一)医疗和传染病防治监督。 
  1.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范、标准等。 
  2.专业知识。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血液安全;预防接种、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等。 
  3.操作技能。结合以上12所列知识点对应的技能竞赛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相关能力测试,与医政医管处等处室/单位联合设计命题形成题库抽测。 
  (二)公共卫生监督。 
  1.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等。 
  2.专业知识。包括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等基本卫生知识、可能存在的健康危害和卫生要求,采样和现场快速检测专业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等。 
  3.操作技能。结合以上12所列知识点对应的技能竞赛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相关能力测试,与疾病预防控制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处室/单位联合设计命题形成题库抽测。 
  (三)放射诊疗和职业卫生监督。 
  1.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标准等。 
  2.专业知识。包括放射(职业)卫生基础、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 
  3.操作技能。结合以上12所列知识点对应的技能竞赛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相关能力测试,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处室/单位联合设计命题形成题库抽测。 
  (四) 计划生育监督。 
  1.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标准等。 
  2.专业知识。包括人口学、计划生育学、母婴保健基础知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知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等。 
  3.操作技能。结合以上12所列知识点对应的技能竞赛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相关能力测试,与妇幼健康服务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等处室/单位联合设计命题形成题库抽测。 
  二、参赛人员与队伍 
  (一)参赛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群众满意度高,业绩表现突出,在监督执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既往无违纪行为。
 
  4.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并从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满6年以上(200981日前参加执法工作),具有扎实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践技能。
  (二)组队要求。
 
  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全省复赛和决赛。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人员4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请主管委(局)领导担任领队,综合监督处(科)领导任联络员。4名参赛人员来自卫生计生系统(含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行政部门)中从事医疗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和职业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的执法人员。4名参赛人员分别参加4个项目的竞赛,要求分别来自市级、县(区)级2个层级。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总工会负责组织选拔优秀参赛队员参加复赛,初赛具体形式由各地根据本方案及辖区情况确定。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和决赛(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一)复赛阶段。13个市各组织一支参赛队参加复赛。复赛包括闭卷笔试、知识问答(包括模拟执法、文书书写、知识点问答等内容)和技能测试3个部分。个人奖按复赛阶段各项成绩按比例形成的综合得分排名。
  (二)决赛阶段。复赛时团体总成绩位列前6名的参赛队进入团体决赛,决赛采取知识竞答形式进行。 
   
  四、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团体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团体一等奖、第2-3名为团体二等奖,团体决赛总成绩第4-6名为团体三等奖,团体复赛总成绩第7-13名为团体优秀奖。根据地方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相关专家颁发特别贡献奖。
  (二)个人奖。4个竞赛项目的个人复赛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3名为个人二等奖,个人复赛总成绩第4-6名为个人三等奖、个人复赛总成绩第7-13名为个人优秀奖。其中,一等奖获得者授予“技能标兵”称号,二等奖获得者授予“技术能手”称号。4个竞赛项目个人复赛总成绩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三)单项奖。4个竞赛项目的闭卷笔试、知识问答和技能测试各个单项个人复赛成绩位列前3名的为单项奖。 
  各市要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市内竞赛奖项。有关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由各市总工会、卫生计生委(局)工会负责落实。 
  五、进度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6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竞赛活动方案,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总工会根据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卫生计生行业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同时加强对社会各界的新闻宣传,扩大竞赛活动影响。    

(二)初赛阶段(20156-7月)。在市级总工会的协助指导下,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初赛活动方案,并组织初赛。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含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行政部门)选拔人员参加初赛,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考初赛情况,选拔优秀参赛队员,组成1支复赛参赛队伍,参加全省复赛。

(三)全省复赛、决赛阶段(20158月)。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复赛、决赛活动方案,在南京组织复赛、决赛活动,其中经复赛团体总成绩位列前6名的参赛队进入团体决赛。
  六、组织机构 
  技能竞赛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联合举办。具体由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直属机关党委与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承办。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及省卫生监督协会协办。
  技能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委会主任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汪华、省总工会副主席曹海担任(组委会成员组成见附件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见附件3)。同时,成立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各市成立相应的竞赛组委会,统筹做好地方竞赛组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竞赛活动组织机构。请各地于2015630日前将本市级的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电子版和书面版上报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委综合监督处)。

  (二)以赛促练,业绩导向。各地要以此次技能竞赛为契机,结合实际,坚持业绩导向,精心设计竞赛内容,让干得好的人能赛得好。自下而上、开展竞赛、逐级选拔,激励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推进能力建设,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竞赛热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要联合发文,就竞赛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做好竞赛组织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竞赛活动情况。加强本辖区竞赛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组织开展竞赛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

1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复赛和决赛具体安排表 
  2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组委会人员组成(略)
  3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人员组成(略)


 

附件1

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

复赛和决赛具体安排表

竞 赛

阶 段

竞赛内容

  

  

  

  

个人分值比例*

团体分值比  

复 赛

 

闭卷笔试

所有参赛队员

60

分钟

30%

30%

知识问答

所有参赛队员

90

分钟

30%

30%

技能测试

所有参赛队员

每人20

分钟

40%

30%

地方组织

工作考核

13个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决赛前完成

 

10%

合计

1

100%

100%

团 体

决 赛

知识竞答

进入决赛的6支市级参赛队

90

分钟

 

100%

合计

半天

 

 

1*计生监督个人奖的依据是该项闭卷笔试与知识问答成绩各占50%的综合得分。

 2)进入团体决赛阶段的6支参赛队依据是各队队员总得
 
表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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